南方日報訊 (記者/張仁望)昨日,被網民稱為“20億村官”的深圳市龍崗南聯村村官周偉思案一審開庭審理。案件昨日足足審了一日,也吸引了大量媒體、人大代表及村民旁聽。截至昨日21時記者交稿時,案件仍在審理中。
  昨日10時,案件在深圳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庭第九庭準時開庭。周偉思被控涉嫌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單位行賄罪三項罪名,三單受賄罪合計受賄5600萬元。其中第一單是幫助不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的公司爭取到南聯小學片區舊城改造項目的開發權,受賄500萬元。第二單是幫助天基房地產開發(深圳)有限公司[葉氏電氣公司於2005年10月18日變更為天基房地產開發(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基公司]轉讓項目及拆遷,受賄4900萬元。第三單為在南聯股份合作公司與泰德建實業公司合作建設統建樓過程中受賄200萬元。
  此外,周偉思還有一項行賄罪指控,為向原龍崗區城管局副局長兼土地監察大隊長、查違辦副主任何永華(另案處理)行賄共計港幣20萬元。
  昨日,和周偉思一同受審的還有泰德建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市泰德建實業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範某命。範某命被控在前兩單受賄中為周偉思和行賄人牽線搭橋,並向周偉思行賄200萬元。另外,深圳市龍崗區南聯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簡稱南聯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泰德建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德建實業公司)、深圳市泰德建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德建投資公司)作為三單位被告同庭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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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審現場
  以非公務員身份對受賄4900萬提出異議
  昨日,庭審一開始,周偉思就當庭表示認罪。不過,對於第二單受賄4900萬的指控,周偉思提出異議,他表示南聯社區工作站於2007年12月17日才成立,自己開始受街道聘任成為副站長直至2011年3月底。但南聯小學片區舊城改造項目早於2004年就開始啟動,那時的他只是居委會主任,並無公職,因此自己不構成受賄罪,而應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論處。但公訴人則表示,雖然周偉思就職社區工作站副站長一職晚於項目啟動時間,但不能說明其不構成受賄罪。
  庭上,周偉思透露了收受葉某東2000萬元的細節。其表示,在葉某東成功轉讓南聯小學片區舊改項目後,葉某東承諾其會給2000萬元好處費。“當時我跟他說,聽說你轉讓項目後賺了20億元。他說,沒那麼多。然後他就問我,給我500萬元夠不夠,我說你賺了20億元,至少要給我2000萬元吧,他就答應了。”但周偉思表示,當中有1000萬元被葉某東打到了範某命的賬戶上,自己並未收到過。
  但在昨日的庭審辯論階段,公訴人則表示,葉某東賺了20億元之後,範某命和周偉思商量,範某命打算要8000萬元,周偉思則表示,可以要一億元,之後葉某東同意給範某命2500萬元,給周偉思2000萬元,並給周偉思打電話要賬號。對此,周偉思表示其行為很傻,不能直接給賬號。葉某東之後給了周偉思1000萬元的支票,另外1000萬元打到範某命賬戶,讓其轉交給周偉思,這部分錢周偉思委托範某命買了基金。
  周偉思當庭還透露了一個細節,其給何某華行賄港幣20萬元,沒和任何人商量過,是直接拿餐票等發票到南聯股份合作公司“充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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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萬數目一般,不記得收過這筆錢”
  庭審期間,對於多個具體細節,周偉思均表示“時間太長,記不得了”。而對於第一單500萬元的指控,他當庭表示,自己也無法查實是否收過這筆錢。“如果我收了這筆錢就一定會存到銀行賬戶,但(偵查人員)沒有查到,最後又反過來問我。”
  周偉思表示,自己曾在2002年時開了個酒樓,但在2005—2006年間虧了五六百萬元。“如果說真的收了,那就應該是用到這個酒樓裡面,填補虧空了,但我也不太清楚究竟有沒有。”
  公訴人質問周偉思,“500萬元並不是一個小數目,你怎麼可能不記得?”周偉思表示,對於他來說這個數目“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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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認收範某命200萬,如果有“也是借款利息”
  和周偉思一同受審的還有泰德建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市泰德建實業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範某命。範某命一齣場,便馬上否決了前面三項的指控,只對第四單指控,送給深圳市規土委龍崗管理局副局長陳某義(另案處理)港幣30萬元表示認罪。
  對於公訴機關指其給周偉思送了500萬元,範某命當場予以否認;另外對於第二單指控中被指收2500萬元,其也稱是和葉某東合作的利潤分紅。對於被控單獨送給周偉思200萬元,範某命也予以否認,他表示兩個公司之間是平等合作的關係。
  對於當庭“翻供”,範某命表示,自己在去年1月18日開始被紀委調查,直到當月24日被送到看守所,“之前就住院胃痛,自己還帶著藥,進去之後7天沒有睡過覺。我胃痛,藥也不給我吃,大便還出了血。我才40多歲,上有老,下有小,就認了。後來省檢察院的兩位女檢察官提審時,我就說自己沒有送過錢,不是行賄,是合作分紅。”
  對於收受範某命200萬元“好處費”這一項,周偉思也予以了否認,周偉思表示,這筆費用應該是範某命向他借錢返還的“利息”。他表示,2008年的時候,其到銀行抵押貸款借了1400萬給範某命,“約定了每月一分半的利息,算下來就是每月21萬,當時他給我的這筆錢應該是一年的利息。”
  周偉思說,合作統建樓是南聯股份合作公司主動找到泰德建實業公司要求合作的,因此在這一項上範某命根本沒有要給其好處費的動機。南聯股份合作公司的訴訟代表也對此進行了證實。他表示,合作建設統建摟此前經過了南聯股份合作公司董事會同意,但他表示,該項目最先由周偉思提出,“和範某命合作,也是由周偉思最先提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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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辯護律師:周偉思熱心公益 公訴人:和本案並無關聯
  昨日下午的庭審辯論階段,周偉思的辯護律師出具了多項證據,證明周偉思工作能力出色,且熱心慈善公益活動。其辯護律師表示,周偉思平時很關註民生扶貧工作,也時常有捐資助學的善舉,在這方面他的捐款有超過千萬元,目前有票據可查的有900多萬元。此外,周偉思還收養了棄嬰。
  辯護律師還稱,周偉思有自首的情節,案發之後,他也有積極退贓的行為。周偉思則表示,自己曾叮囑家人賣掉農民房還款,但又怕農民房沒有那麼好賣。公訴人則表示,雖然周偉思把負債幾千萬元的貧困村南聯村變成了龍崗數一數二的富裕村,也不能否定他之前所做的成績,“但這些都和本案沒有關聯性。”  (原標題:“你賺了20億至少給我2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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